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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总局:在柬工作‧外国人须有工作准证

2014-7-30 16:04| 发布者: news| 查看: 25603 |来自: 星洲日报

移民总局总监苏坡警告,在柬埔寨工作的外国人若没有工作准证,將被罚款20万至50万柬幣(50至125美元)。苏坡於昨日上午,出席移交交通工具仪式时,如是表示。他说,不管是赴国外工作的柬外劳,或者是赴柬的外国劳工 ...

移民总局总监苏坡警告,在柬埔寨工作的外国人若没有工作准证,將被罚款20万至50万柬幣(50至125美元)。

苏坡於昨日上午,出席移交交通工具仪式时,如是表示。

他说,不管是赴国外工作的柬外劳,或者是赴柬的外国劳工,都必须遵守当地劳工法和移民法,以获得在当地就业的合法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外国工人必须包括持有有效护照、签证及由劳工部发出的工作准证,才能在我国合法工作。

“如果外国工人没有工作准证,將面临20万柬幣(约50美元)至50万柬幣(约125美元)的罚款。”

据移民总局预计,在我国生活和工作的外劳人数將近6万人。

他也呼吁国內私人企业和工厂,和当局合作,遵守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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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qq4148 2014-7-30 18:12
去找工作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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