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边讯)金边初院昨早就前金边初院院长安玛德的私人助理碧皮隆玛尼案件作出下判,判决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8个月,惟只须服刑10个月及罚款200万柬幣,余者为缓刑。 金边市初院法官温洪宣佈,碧皮隆玛尼 ...
(柬埔寨‧金边讯)金边初院昨早就前金边初院院长安玛德的私人助理碧皮隆玛尼案件作出下判,判决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8个月,惟只须服刑10个月及罚款200万柬幣,余者为缓刑。 金边市初院法官温洪宣佈,碧皮隆玛尼非法干扰执行公共任务罪名成立,至於检方援引《刑事法》第615条文非法悬掛警察或军队標誌汽车罪对他的提控,已经被法院撤销。 今年2月,碧皮隆玛尼涉及协助通占伦和高莎薇夫妇“疏通”,以获得金边初院批准保释候审,岂料两人竟漏夜企图潜逃至越南,结果在边境遭警方逮捕。 警方过后逮捕碧皮隆玛尼,而金边初院院长安玛德也被革职,並於本月正式被提控。(柬埔寨星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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