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7日开审两名中国籍男子涉及在柬炼毒上诉案,法官听完各方陈词后,决定在下週三(14日)作出裁决。 高等法院官员向《华商日报》透露,两名中国籍被告为明孔(译音),56岁;高思庆(译音)36岁,两人被金边初级法院裁决进口毒品原料用以提炼毒品为目的罪名成立,判处他们监禁29年及罚款8千万柬币(约两万美元)。 两人随后上诉,惟中等驳回上诉申请,维持初院裁决,于是他们继续继续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据警方报告,警方是于2009年3月,分别突袭雷西郊区堆成佳分区、茶胶省及磅针省,逮捕上述两名被告等其他同伙,并起获上千公斤用来提炼毒品的原料及炼毒工具。被告声称,警方所缴获的毒品原料是用为治疗糖尿病和肝炎的药口,然而肃毒局在庭上提呈了化验报告,证实该批物质是可以炼毒的原料。 高等法院7日早开庭审理此上诉案时,两名被告都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辩护律师罗金翼要求最高法院撤销初级和中等法院的判决,发回中等法院重审。 在听完各方陈词后,盛班亚瓦法官当庭宣布,定于12月14日对该案作出裁决。 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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