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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仲介欺诈案‧夫妇罪成判入狱

2017-4-13 11:12|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72872

(柬埔寨‧金边讯)涉及跨国职业仲介诈骗案的一对夫妇,昨日分别被金边初级法院判处入狱2至3年,并罚款400万柬币(1000美元)。有关夫妇为彭宋南(32岁,为非政府组织主席)及淑莎卡妮卡(26岁),两人住在棉芷区东 ...

(柬埔寨‧金边讯)涉及跨国职业仲介诈骗案的一对夫妇,昨日分别被金边初级法院判处入狱2至3年,并罚款400万柬币(1000美元)。

有关夫妇为彭宋南(32岁,为非政府组织主席)及淑莎卡妮卡(26岁),两人住在棉芷区东奔湖分区。

两人涉及于2012年6月12日,向5名受害人收取共3万8100美元“仲介费”,以在一个月内安排5人到澳洲打工,惟两人却食言,最终遭受害人的姑姑提告。5名受害人皆为表姐妹关系。

仲介费1人1万美元

金边初院前天下午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彭宋南表示,他原本是兼职导游,于2012年带外国游客到茶胶省游玩时,认识了原告恩索女士,当时恩索要求她帮其姪女安排工作。

“我就告诉恩索女士有关到澳洲打工的讯息。”

他说,恩索女士过后献议他为5名姪女找工作,每人愿意支付1万美元介绍费。

原告恩索女士则表示,她不惜向银行举债,以向被告支付仲介费,导致其负债累累。

她说,当她向彭宋南索取文件时,对方和妻子竟失联,迫使她决定向警方报案。

经过审讯后,金边初院法官裁决被告触犯《刑事法》第377条文和第378条文诈骗罪,判处为夫者彭宋南入狱3年,并罚款400万柬币,及须赔偿原告3万8100美元;而为妻者淑莎卡妮卡则被判入狱2年,并罚款400万柬币。(柬埔寨星洲日报)

非政府组织主席彭宋南(左)因触犯欺诈罪而被判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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