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从越南和泰国流入柬埔寨的黑心肉事件频出,农业部开始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加强进口肉类和禽肉和管制,以保障食物安全并维护公众健康。 农业部于26日签署了一项通告,重新调整肉类和肉制品进口的相关规定,并要求进口商必须在通告签发后60天内进行整调,以确保其运作符合农业部新规定。 农业部通告称,从事肉类和肉制品进口商,必须在商业部注册公司及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进口肉类和肉制品的起点站和终点站须获得农业部专业官员认可。 农业部还要求商家,在从外国进口肉类和肉制品时,必须向当局出具有关其与出口国公司所签署肉类供应合同。 农业部规定,所有商家进口肉类和肉制品过程,必须遵照农业部于2008年6月23日签发的动物和肉类产品卫生检验检疫的通告。 农业部还规定,肉类和肉制品进口商必须与农业部属下的兽医局签署协议,以保障公司进口的肉类和进口过程都符合标准与法律规定。 另外,所有肉类和肉制品的进口,必须持有原产地资料证明。 据了解,农业部正在推行肉类行业改革工作,开始禁止从邻国进口低档肉类,以确保大众的健康,同时也促使柬国肉类市场占据有利地位。 农业部长威沙坤曾表示,肉类行业改革的主要关键是防止劣质肉类进口至柬埔寨,一些肉类含有有害的化学防腐剂,如鹌鹑等,这将严重危害民众的健康。 不过,威沙坤坦言,农业部内部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他将继续推动并落实这项工作。 他说,肉类行业需要改革,农业部必须严打非法肉商,特别是要严查边界口岸官员与商家勾结而放任劣质肉类进入柬埔寨的现象。 据农业部统计,柬埔寨每年进口家畜和肉类30万吨,总额上亿美元。 另外,农业部还计划在边境口岸设立10个检疫中心,以检查自邻国进口的蔬果和肉类的品质是否安全。 农业部农业总局局长黄万鸿表示,检疫中心所需检疫设备是由中国捐赠,能够准确测出含有化学成分或细菌的蔬果及肉类等产品是否超标。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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