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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和取缔违法资料‧加强管理外国人入籍

2017-8-19 13:03|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23285

(柬埔寨‧金边讯)柬埔寨政府將加强对违法入籍资料、违法移民登记资料、违法护照办理资料、违法户口簿资料和违法身份证资料等的管理力度,宣佈废除和取缔外国人正在持用的这些违法行政资料。新规定將对通过非法渠道 ...

(柬埔寨‧金边讯)柬埔寨政府將加强对违法入籍资料、违法移民登记资料、违法护照办理资料、违法户口簿资料和违法身份证资料等的管理力度,宣佈废除和取缔外国人正在持用的这些违法行政资料。

新规定將对通过非法渠道加入柬埔寨籍,以取得在柬埔寨购买土地和有地房產的外国人构成影响。

洪森总理本月15日签发条例(Anu Kret),宣佈废除和取缔外国人正在持用的“柬埔寨不正常行政资料”。

条例指出,“柬埔寨不正常行政资料”指的是外国人违反法律程序或违反適当的相关法规,而正在持用的柬埔寨行政资料。

內政部负责取缔

根据条例,內政部將负责取缔相关的柬埔寨不正常行政资料,同时相关的取缔手续和程序也是由內政部长发公告规定的。

它强调,仍然持用柬埔寨不正常行政资料的外国人,或者勾结、偽造或继续提供柬埔寨不正常行政资料给外国人持用的任何人,须受到法律制裁。

据瞭解,柬埔寨政府决定废除和取缔外国人正在持用的柬埔寨不正常行政资料,包括违法的入籍资料、违法移民登记资料、违法护照办理资料、违法户口簿资料、居留簿资料、身份证资料等。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特別是外国的房地產投资商通过非法渠道加入柬埔寨籍,以有权利在柬埔寨购买土地和房產。入籍费用5万至6万美元,办理时间2到3个月。办理入柬籍手续后,入籍者可以获得柬埔寨居民身份证、柬埔寨户籍和柬埔寨护照,成为柬埔寨的合法公民。

加入柬埔寨籍还可分为:投资入籍、捐款入籍和通婚入籍。根据柬埔寨王国《国籍法》规定,申请加入柬埔寨籍的外国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拥有居住地的乡长或分区长的品行与道德良好的证明书;二、拥有从未犯过任何刑事罪行的“良民证”;三、拥有证明已在柬埔寨连续居住七年,並在柬埔寨王国有住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是移民机关签发的;四、申请入籍时,在柬埔寨王国有住所;五、会讲柬语,会写柬文和懂得一些柬埔寨歷史,而且有证据证明本身可以在柬埔寨社会和谐的生活,並可以接受柬埔寨良好的风俗习惯;六、身体健康,不会给国家造成负担。(柬埔寨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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