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院裁定解散救国党后,内政部行政总局长巴速恩向国库总局局长发信函,要求国库总局冻结救国党在首都、省、市、县、区、乡和分区理事会成员的薪水。 巴速恩在函中称,根据有关新选举法内容,一旦救国党被勒令解散,该党所有地方政府理事会成员将自动被解除。 巴速恩要求国库总局自16日起冻结他们的薪金。 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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