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官理事会秘书长森波杰玛能会后向媒体记者表示,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0项议案,其中有12位法官和5位检察官受到行政的处罚,但是处罚程度较轻。
他说,上述12位法官和5位检察官因工作“忽略”而遭受行政处罚,处罚程度不是很严重,只是被口头提醒和劝导。
森波杰玛能表示,这些法官和检察官在行政程序上“忽略”了一些工作,因此遭受口头的处罚。
他没有透露这些法官和检察官的具体身份。
柬埔寨社会问责制联盟执行主任索芝表示,犯错的法官和检察官的身份应被公诸于众。
“如果民众和政治人物犯罪,他们会则被扣手铐和关入监狱里……法官和检察官犯错也应被公开身份,以求改进,不再犯错。”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暹粒省检察官森烈速坤因酒后驾车,撞死一位摩托车伕;实居省检察官蒙万那因喝醉不省人事,开枪威胁一名残疾人。
无论如何,森波杰玛能拒绝证实他们是否列入被处罚的名单。
根据最高法官理事会决议,西哈努克省和波罗勉省初级法院院长也将“对调”,即西省初院院长蒙莫尼查里亚和波罗勉省初院院长速卡里亚互换职位。
西哈莫尼国王在会上对最高法官理事会全体会员一直以来努力完成任务表示感谢,并希望全体会员继续努力监督法院运作,共同改善司法系统。
‧理事会共11人组成
柬埔寨最高法官理事会是司法系统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法院运作,拥有选举、任免法官的职权。最高法官理事会由国王、高级法院长和总检察长、中级法院长和检察长、金边市初级法院长和检察长、法官等,共11人组成,其中参议院和国会各委任一名前资深法官或检察官。
国会于2014年通过了《国家最高法官理事会组建与运行法案》,该法共有6章31条,主要对国家最高法官理事会的组建和运行作出规定,以保证司法的独立。为了保证最高法官理事会的中立性,该法提出最高法官理事会由11人组成,任期5年。(柬埔寨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