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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少女拍摄性爱录像带 马来西亚医院保安人员被判罚款
我的美美 发表于:2017-3-10 12:58:2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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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医院的保安人员办公室犯案。(照片:google/themalaymailonline)

在马来西亚,一名医院保安人员据称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同时也拍下性爱录像带。该保安人员因拥有少女猥亵录像,而被判罚款1万令吉(约3181新元)。

据《星报》报道,33岁的被告Bashir Khan Abib Rahman,在吉隆坡附近、安邦的Pandan Mewah一家医院的保安人员办公室里犯案。

触犯电检法

被告的手机里存有猥亵影片,他因此在触犯在马来西亚2002年电影检查法令第五条文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据法庭上的文件显示,涉案少女的母亲,也对被告提出投诉。她在检查女儿手机时,看见女儿的WhatsApp简讯显示,女儿与被告在酒店发生了性关系。

检察官Ahmad Zuhaini Mahamad Amin星期四(9日)在法庭上要求对被告施以重判,以让被告得到教训。检察官也表示,被告因违反电检法、而不是因为强奸罪名而被控,被告应为此心怀感激。

检察官也表示,被告之前没有犯罪记录。

在向法官求情时,被告表示,自己必须奉养父母,而每个月的薪水,只有1500令吉(约477新元)。

被告年迈的母亲坐在法庭公众席的第一排,她当时正在祈祷。她一度走近被告席,想和儿子说话,不过,法庭翻译人员告诉她,必须坐下,等到审讯完成为止。

被告最终被判罚款1万令吉(约3181新元),如果无法偿还罚款,被告将需要以12个月监禁来代替罚款。

检察官Ahmad Zuhaini Mahamad Amin之后告诉记者,在11张递上法庭的照片中,有八张照片为视频截屏。这些截屏是少女和被告的裸照,他们当时正在性交。

检察官说:“他很幸运,因为当事件发生时,少女已经满17岁。不然,他将面对强奸指控。”

Ahmad Zuhaini Mahamad Amin表示,少女是在2月12日,通过应用程序WeChat认识被告。

Ahmad Zuhaini Mahamad Amin也说,被告后来支付了这笔罚款。
- CH8/YX



转自:8号新闻及时事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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