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49916292 发表于 2010-9-25 17:32:11

財长:土地徵用法.加强发展国家基建

(柬埔寨.金边)財经部长吉春表示,政府根据《土地征用法》加强发展国家基础建设和经济开发项目,避免在为公眾利益进行开发项目时,征收民眾土地发生纠纷。財经部长吉春於週四上午主持“宣传《土地征用法》”研討会时,如是表示。吉春表示,《土地征收法》最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和经济开发项目的用途,该法使政府拥有足够土地,以供作为修建涉及公眾利益的公共设施用途。他指出,在徵用土地时,政府不能因面对小部分地主反对,而拖延展开攸关公眾利益的基建计划,因此,政府使用《土地征用法》为基础,以徵收须要进行开发的土地。“通过该法,政府有权力向地主收回土地使用权,惟这必须是充作能改善人民福利的公共建设用途。”他介绍,根据《土地征收法》规定,政府征地將只是充作公共设施建设,如道路、铁道、桥樑、机场、码头,因为它是国家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最终实现政府消贫计划,通过该法,以公平与透明化方式,解决征用土地纠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財长:土地徵用法.加强发展国家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