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番客,无X 发表于 2012-11-27 13:10:07

老大、该醒啦!!!

几个小时过去了,论坛被强奸若干次,就是不见老大踪影!好像地球查无此人!俺虽挂名信息监察员、但什么鸡巴都不是!老大、把这个羊头拿回吧!俺还是继续卖俺的狗肉!少生气、命也许长一点!!!

gmz 发表于 2012-11-27 13:17:55

刚翻身,都处理完了,气死人了

Aries 发表于 2012-11-27 15:24:46

傻傻就好奇,番爷这信息督察员是徒有虚名?,就没权力删帖的吗?伸冤{:8_423:}

Aries 发表于 2012-11-27 15:42:17

该给个总版主职位,谁敢再强奸社区,男的没收作案工具,女的送到酒店,夜总会去{:4_111:}

老番客,无X 发表于 2012-11-27 15:46:23

小雨莎莎 发表于 2012-11-27 14: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傻傻就好奇,番爷这信息督察员是徒有虚名?,就没权力删帖的吗?伸冤

大使、你有所不知,俺开始还以为进了纪委、小心翼翼,唯恐办错案。不久才发现误会大了!一点鸟用都没有!早知如此,还不如进政协、一年还能举手三、五次!!!:curse:

Aries 发表于 2012-11-27 16:11:12

老番客,无X 发表于 2012-11-27 14: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使、你有所不知,俺开始还以为进了纪委、小心翼翼,唯恐办错案。不久才发现误会大了!一点鸟用都没有! ...

辞掉算了,做个普通百姓,来去自由{:7_272:}

admin 发表于 2012-11-27 17:48:26

老番你可以删除帖子的,你有这个权限

小傻瓜 发表于 2012-11-27 17:49:47

{:11_196:}{:11_196:}其实,我也想参与强暴行动的。。。
现在看起来。。。
、后怕。。。
三思三思。。。

小傻瓜 发表于 2012-11-27 17:50:29

小雨莎莎 发表于 2012-11-27 14: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该给个总版主职位,谁敢再强奸社区,男的没收作案工具,女的送到酒店,夜总会去 ...

{:11_196:}我站旁边,支持

Aries 发表于 2012-11-27 18:07:59

{:7_262:}有了删帖的权利,不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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