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柬埔寨青少年犯罪法律现状
本帖最后由 lisan 于 2016-11-30 16:19 编辑目前在柬埔寨,柬埔寨没有少年司法制度。 儿童在成人法庭受审,最常见的是有限的法律代理。 他们通常被关押在成人监狱中,他们获得康复或受教育机会有限或无法获得。 无论法律如何,他们经常被审前拘留,往往超过法律限制两个月。 因此,儿童发现自己处于不足以响应儿童的具体需要和权利的制度。
在这方面,法律保护和执法都是重大挑战,儿童康复和教育支持是重中之重。证据表明,目前,柬埔寨的司法制度忽视了这个问题,因此认为监狱是以惩罚的方式。这样的生活柬埔寨人认为,囚犯重新融入社会应始终是任何司法制度的主要目标。不仅注重重返社会,促进囚犯的个人权利,而且也表明它是防止囚犯在释放后重新犯罪的有效方式。这是令人关切的,特别是在儿童有变化倾向的情况下,以及他们的快乐和富有成效的生活,在成年后成功释放。提供职业培训以及个人发展和家庭探视,是促进他们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技能来面对出狱后的生活,是防止他们重新犯罪的基础。
尽管有一项关于少年司法的法律草案 - 预计将于2013年实施,但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并将是)在促进柬埔寨儿童权利方面是根本的。 该草案涉及为监狱中的儿童提供儿童友好的环境和获得教育的必要性,但缺乏预算,特别是在培训专业人员如律师,检察官和法官方面尤其如此,以及监狱不在政府的主要优先考虑事项之内,使得非政府组织的行动变得困难。
意识到法律本身是促进儿童权利的一个巨大障碍,而且执法是一个关键问题,因为缺乏资源,这样的柬埔寨生活需要各组织机构在法律草案中帮助解决 - 包括监狱内的职业培训和个人发展,支持家庭探视,与儿童社区和主要利益攸关方的知识共享,以及释放后的支持,以确保学生重新融入社会 - 随着时间实现成功的重新融入社会 。 如上所述,缺乏可能的少年司法法律的投资和执行机制,使其他组织的工作如以往一样有必要。
你知道吗…?
柬埔寨政府自2000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少年司法。
柬埔寨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但尚未通过少年司法制度。
柬埔寨是该地区“最年轻的”国家,几乎50%的人口在18岁以下,但其保护接触法律的儿童的能力却是最不发达国家。
监护人说,2005至2010年期间监狱中18岁以下儿童的人数增加了92%,从403人增加到772人。
根据儿童基金会,在全国只有296名法官和检察官,以及500名律师。
30%的监狱中的儿童正在接受审前拘留。
根据LICADHO,几乎40%的监狱中的儿童都被成年人关押,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
到2013年9月,只有四个柬埔寨监狱为儿童提供基本的现场教育和娱乐机会;所有这些计划都由非政府组织管理。作者简介: 马德里自治大学法学和政治学学士学位,22岁,Diego对国际政治和发展感兴趣。 Diego在社区研究和咨询计划中工作,该计划小组负责监测和评估所有柬埔寨人民生活计划,以及研究和出版柬埔寨发展问题,分享最佳实践发展知识的主要重点 。有关信息请访问:
http://www.theguardian.com/global-development/2012/oct/23/cambodia-children-rights-justice-reform
可查阅:http://www.unicef.org/cambodia/12961_19157.html
ELLEN TRAVERS(2011)。 维护儿童在司法系统中的权利:非政府组织在柬埔寨少年司法工作方面的经验, 2.可在:http://effectius.com/yahoo_site_admin/assets/docs/
Upholding_childrens_rights_in_the_judicial_system_Ellen_Travers_Newsletter12.9520604.pdf
http://www.licadho-cambodia.org/juvenileinprison/
本文原版为英文,网址:http://www.thislifecambodia.org/archives/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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