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不忍睹 发表于 2017-3-10 12:37:49

缅甸向省邦下放部分投资审批权限

  缅甸投资委于2017年3月3日发布了投资委主席吴觉温签署的2017第11号通告,宣布根据缅甸投资法第24条之规定,缅甸省邦一级的投资审批权限为500万美元或60亿缅元,若超过上述规定的金额或特殊项目才需报国家投资委审批。据《声音》等媒体3月9日报道,由于以往投资都要报国家投资委,还要征求相关部门以及省邦的意见,至少需要等待7天或3个月,如今国家把审批权限下放后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可以避免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的情况。

转自:新浪财经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缅甸向省邦下放部分投资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