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z 发表于 2010-7-25 16:35:30

金边市府开始签发2010年机动车纳税通知书

金边市政府22日签发2010年机动车纳税通知书,要求机动车车主于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10月20日期间,前往税务分局或各区的纳税地点缴纳税务。
通知书表示,为了避免偷税等现象,市政府要求车主在纳税的时候,按税务官员的要求填写有关的表格以作证明。

由金边市长高竹德玛签字的上述通知书介绍了金边市玛卡拉、隆边、雷西郊、棉芷、桑园、堆谷、朗哥、森速八个区的40个纳税地点。这些纳税地点主要设立在公共场所、的公路旁、学校和寺庙旁、车站旁以及分区的办事处等,方便民众前来纳税。

tiger 发表于 2010-9-1 23:18:21

涨价了啊{:4_10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金边市府开始签发2010年机动车纳税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