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劳工法》草案内容
【本报 26日消息】由劳工和职业培训部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合作. 就《工会法》草案的内容方案,金边市金宝殿大酒店联合召开了为期两天(26日和27日)的研讨会,。劳工和职业培训部国务秘书翁棉代表旺肃部长出席这次研讨会。
翁棉国务秘书说,召开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劳工和职业培训部公务员对《工会法》草案的意识,使他们将来顺利执行该法;通过讨论该草案的内容,是未来对该草案举行三方会议做好准备;进一步改善该草案,促使该草案尽快得到通过。
翁棉国务秘书说,《劳工法》和《社会保障法》分别于1997年和2002年被通过并正式启用。这十多年以来,这两个法律对解决劳工纠纷、为劳资双方利益、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提高工人权利等事宜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有些不足之处还需要制定相关法律。
翁棉国务秘书说,王国政府洪森总理出席第14和第15次政府和私营论坛时指示,劳工和职业培训部要与相关部门,尤其是与国际劳工法密切合作,制定相关法律,使劳资双方在良好的气氛下相互尊重和共同创造利益。劳工和职业培训部要尽快制定好《工会法》的草案,并于2011年头三个月之内提交给总理府进行审批通过,使该草案能够在2011年4月或5月份提交给国会审理通过,实现《工会法》在2011年第一期(头6个月)启用的目标。
据了解,《工会法》草案共有17章共91条,由劳工和职业培训部和国际劳工法合作,从2009年7月份至2010年5月份制定而成。(子兴)来源:柬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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