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财经部规定所有房地产纳税将以柬币结算
柬埔寨财经部规定所有房地产纳税是以柬币来纳税,且柬币和美元的兑换率是4000柬币等于1美元。 财经部国务秘书喜大仁表示,财经部这样的规定,旨在给柬埔寨公众提供方便,即他们纳房地产税时可以直接拿柬币去纳税。喜大仁国务秘书说,柬埔寨政府今年是首次督促公民踊跃纳税,相信从今年起将提倡公民纳税的文化,即让公民深知"纳税是公民的责任"。他说,政府获得的税金将利用来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喜大仁国务秘书说,财经部将采取措施管理好税金,使具有透明度,将有效地利用这些从纳税的国有资金来推动柬埔寨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回馈公民的纳税。
值得一提的是,价值超过1亿柬币(约2万5000美元)以上的房地产主人有责任纳税,纳税的价格是房地产价格的0.1%。
据了解,财经部规定,纳房地产税时,柬币和美元的兑换率是4000柬币等于1美元。但在市场上,货币兑换率时时高低不稳,而本月17日,柬币和美元的兑换率是4088柬币等于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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