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2012年交通税征收达到预定指标,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通过广播电台及电视新闻节目,向公众传达催缴2012年交通税的通令。该通令明确指定7月15日为最后期限,决不会像往年那样不断延期。届时交通警察部将对逾期者依法处以双倍税款的罚款。 金边税务局呼吁,未缴纳2012年交通税的车主,包括摩托车在内,必须在本月15日之前,前往区税务局办理交纳交通税手续,以免遭受双倍罚款。 |
服务热线:(+855)023922788 服务时间:8:30-18:00 广告合作客服QQ:3198631398
© 2010-2020 Koh Thmey Technology.Powered by 新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