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初级法院,昨(23)日下午裁决以侮辱皇室罪,判处撕毁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父遗照的41岁中国籍制衣厂主管王佳娇一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罚款250万柬币。同时按照刑事法第422条规定把她驱逐出境,不允许她再回到柬埔寨。另外,该中国籍主管必须赔偿原告工人200万柬币的民事诉讼费。 针对中国籍女性主管悍然撕毁西哈努克国父画像一事,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发言人表示,此人的行为十分愚昧无知,中国使馆对此感到十分气愤,其行为不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这完全是一起孤立事件。 据介绍,位于金边市棉芷区一号路上的Top wold制衣厂的分厂主管王佳娇,22日上午7是半左右在工厂内撕毁了西哈努克国父的画像,并因此引发了工人的骚乱。该主管已与23日被送交法院。相关人士指控她侮辱皇室及引发公众骚乱。 在柬埔寨政府和人民哀悼西哈努克国父驾崩后的一周哀悼日期间,这位主管指责工人怠工。她从一位工人手里抢走西哈努克的画像并撕毁,因而引发了1000多名工人的抗议。厂方当天发布声明,对王佳娇的行为表示歉意,将她解雇并移交给有关方面以接受法律制裁。 柬埔寨宪法规定,侮辱皇室成员被视为犯罪行为。 金边市警察局长尊索万上将22日表示,当时如果不是警察及时到达,这位女性主管或许会遭遇工人们的殴打。“但是得到警方要将她绳之以法的保证后,工人们便给予理解。” 另据警方提供的消息,23日还有另两名中国籍人士撕毁西哈努克的画像,在金边市和干拉省被拘捕调查。最后,其中1人被释放,1人被移民局扣留,法院24日将开庭审理该名中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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