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昨(9)日审议并通过《农业社区法》草案,当日共有83名议员参加会议,并以80票赞成通过该草案。农林渔业部长曾仕伦出席了当天的会议,并就农业社区的组织和作用向国会议员进行答辩。 据了解,国会审议的《农业社区法》共9章114条款,该法是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又一新成果。该法有利于推动农村小型产业的发展,保护农业共同市场,保护农民和农村的经济和文化,有利于推动大米出口。 农林渔业部长曾仕伦表示,农业社区不是私人公司 ,农业社区与公司的性质不同,农业社区以成员利益为最大,公司以为老板利益为最大。因此,农业社区完全是为社区成员维护利益的。王国政府鼓励成立农业社区,就是阻止农民维护自己的利益。 曾仕伦介绍,根据法律规定,15人就可以组织一个社区,旨在鼓励农民拥有自己的组织。在德国3人就可以组成社区,老挝要求7人,泰国要求10人,因此,柬埔寨规定的人数仍比其他国家多。 据悉,2003年以来,农林渔业部已在农村地区成立375个社区,社区涉及农业领域方方面面,并且在推动大米出口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部长表示,农业部正鼓励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成立“存款组”,避免太依赖银行。目前有一些省“存款组”的存款额已达100亿柬币(250万美元),日后有望成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银行。 部长还说,柬埔寨早在1950年就有农业社区,这种组织对提高农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960年,农业社区已达520个。很不幸的是,红高棉统治时期,把这种组织定为“合作社”,进行残暴管理,给人们留下极为残忍的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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