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昨(10)日召开第4届国会的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当天共有76名议员出席,包括两名反对党议员。在会议中,国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东盟海运协定》,并正式完成该协定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 会上报告中指出,《中国-东盟海运协定》一共有16条,主要包括船舶的待遇、船员方面的问题、便利化运输、船上管辖权、付款和汇款方式、海事合作、争端的解决机制以及保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内容。该协定是东盟国家和中国于2007年11月2日签署。 协定要求缔约方在其国内的法律、规则范围内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为对方提供方便,加速船舶周转,避免不必要的延误,以及尽可能加速并简化海关和港口所需要的手续。 该协定需要履行内部法定程序后才生效,即需要各国政府的批准。目前该协定已获得柬国制法机构批准,截至目前为止,只剩下印尼一个国家还有批准此项协定。 当天上午,国会还批准通过《关于跨国运输协调的东盟框架协议》和《东盟关于铁路边界与中转站第六议定书》,为柬国与东盟国家货轮跨境运输创造便利条件的重大进展。 国会公共工程和运输委员会主任能莎澎称,《关于跨国运输协调的东盟框架协议》于2009年12月10日在菲律宾签署,其目的是协调东盟成员国之间在水路、陆路等各种形式运输的跨境活动给予协调,使跨境运输变得更加顺畅。 另外,《东盟关于铁路边界与中转站第六议定书》是2011年12月16日在柬国签署,旨在协调铁路运输的跨界问题,尤其是跨境时替换火车头的协调方式。该议定书有利于实现东盟区域铁路运输线的连通,推动区域铁路运输业发展。 他表示,作为东盟成员国,柬国将通过三项协定的实施得到利益,包括更加完善柬国同东盟国家水路、陆路、铁路运输线的连通和顺畅,还积极推动柬国参与融入东盟区域,为2015年东盟共同体建成作出贡献,符合政府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目标。 公共工程和运输部长陈友德表示,东盟实现共同体除了需要路桥等设施的连通,还需要国家之间的机构行政与手续的连通,人员交流的连通,因此,柬国通过上述协 议,是融入东盟共同体的跨出的又一个前进步伐,有助柬埔寨提高运输能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创造更多就业;帮助柬国开拓市场,包括东盟市场和中国市场,推 动产品出口和吸引国际游客。 另外,昨日国会也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条例法第247条、368条、372条和382条款修正法》草案,进一步完善在《刑事诉讼条例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公正,维护人民的基本利益和法律保障的利益提供更加完整的法律诉讼程序和诉讼权益的保障。 据了解,第4届国会将在近期内宣布散会,而第5届国会将在选举两个月后,估计在9月28日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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