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日前通过了《消防法案》,旨在制止火灾,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环保、公共秩序与社会安全。民间组织对《消防法》表示欢迎,同时要求有关方面认真有效
地执行这一项法律。受访对象,包括消防单位和非政府组织都认为新通过的《消防法》是可以制止火灾的一个出发点。大家认为,火灾威胁公共秩序与社会治安,破
坏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和严重影响王国政府的减贫政策。 据悉,《消防法》内容一共有8个章节和33条,该法律规定工作不负责任或不执行任务的消防官员将被判处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和罚款100万至400万瑞尔(约等于1000美元)。故意阻碍消防工作者将被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和罚款400万至1000万瑞尔。 《消防法》还规定,将为在火场里牺牲、受伤或残疾一辈子的消防官员提供保障,包括提供社会名誉和免费治疗。此外,政府将负责提供灾民的临时住宿和饮食问题。 金边市警察局下属的消防警察厅厅长涅文塔受访时表示,他认为这一项法律将提高人民的防火意识,从而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他说:“包括各地方政府,人民和 消防官员,都必须联手执行法律,没有消防系统的建筑将被追究。还有一些趁火勒索钱财的官员、不认真执行任务的官员将被严格追究,总而言之消防工作人人有 责。” 驻柬亚太社会透明组织代表孙志受访时指出,每逢发生火灾往往传出消防官员趁机勒索灾民钱财的消息,另一方面政府拥有的消防车也太少,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所以造成消防工作效力有限。 据介绍,目前柬国拥有102辆消防车,其中多数为外国捐助的二手消防车。除金边市有45辆消防车外,只有实居省和暹粒省各配有7辆消防车,其他每个省都只有2辆消防车。 孙志认为,为有效执行法律和提高消防工作效力,王国政府必须有一项专门开支,作为购买消防车、救护车,还要教育人民和加强执法官员的工作能力,以做好准备应付规模较大的火场。 有关官员对此反映说,到目前为止王国政府还没有一个专门应付消防工作需要的开支。但也不等于政府没有能力应付火警局势的需要,以原则上政府提供全责的消防服务,直接或间接受害的在名未必支付消防服务的费用,政府每年给金边市支付了6万至10万美元的消防资金。 据警方的报告显示,今年头4个月金边市发生火灾56次,导致3人死亡。去年全年金边市一共发生或在79次,导致1人死亡。 去年暹粒夜市起火导致一家8人全部死亡。今年3月蒙多基里省也发生一次大火警,造成少数民族一家7人死亡。有关官员评估,每年火灾造成人民钱财损失高达60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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