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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網站言論‧不得污篾國王

2013-9-20 21:33| 发布者: news| 查看: 41519 |来自: 星洲日报

政府提醒國人,不得濫用言論自由,出言污篾國王。 政府在志期18日的聲明中表示,近期,民眾通過廣播台、報章、網站,尤其是社交網站發表了一些“過火言論”,包括出現污篾國王的詞句,破壞國王崇高形象。 聲明稱,政 ...

政府提醒國人,不得濫用言論自由,出言污篾國王。

政府在志期18日的聲明中表示,近期,民眾通過廣播台、報章、網站,尤其是社交網站發表了一些“過火言論”,包括出現污篾國王的詞句,破壞國王崇高形象。

聲明稱,政府尊重我國法律、憲法及聯合國人權憲章,認同每位公民擁有言論和新聞自由。

“這些自由,是必須符合法律,絕不能破壞和影響人民擁戴及尊重國王和王室。”

它補充,根據憲法第7條和第8條,國王不能受人污篾,國王是國家統一和繁榮發展的象徵,維護國家獨立、民主、領土完整與主權,同時保障國民權利和自由。

最近,國王履行崇高職務,在解決國家問題上扮演中間人,充份體現國王維護和平、政治穩定的崇高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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