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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首饰骗外国游客旅游部盯紧不法业者

2013-10-12 17:54| 发布者: xinwen| 查看: 30948 |来自: 星洲日报

  旅游部长唐坤警告,如果纪念品商家和导游同流合污,以假首饰或宝石欺骗外国游客,將会被控以刑事罪,绝不宽容。他说,一批向外国游客售卖假手饰或宝石的奸商,过去只是受到当局的训戒,在赔偿游客损失后了事,但 ...

  旅游部长唐坤警告,如果纪念品商家和导游同流合污,以假首饰或宝石欺骗外国游客,將会被控以刑事罪,绝不宽容。

他说,一批向外国游客售卖假手饰或宝石的奸商,过去只是受到当局的训戒,在赔偿游客损失后了事,但这反而助长了奸商的行为,令他们变本加厉,和导游同流合污,继续从事欺诈勾当。

“新届政府將不再容忍这些犯法行为,若发现任何纪念品商家和导游同流合污,我们將以刑事罪提控他们。”

旅游部长唐坤於前日上午,出席亚太区生態旅游研討会时如是表示。

他坦言,涉及首饰买卖投诉,应是在商业局管辖范围,但所有上当游客却直接向旅游部提出控诉,例如近期该部门接获来自菲律宾、法国及中国游客的投诉,有些游客竟花了6万美元买到假首饰。

他指出,有关奸商大多是和导游勾结,引外国游客上勾。

暹粒省省长肯文松形容,这种欺诈行为乃“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但破坏了国家的声誉,更影响到作为国家经济支柱之一的旅游业发展。

另外,暹粒省初院检察官狄速文塔表示,法院从未接获商人或导游,因出售假首饰或宝石予外国游客,而被提控上法庭的案件。

根据刑事法第378条奸诈行为,罪成可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並罚款100万至600万柬幣。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到访我国的外国游客达290万人次,其中赴暹粒省的游客佔60%,平均每人花费700美元,最高达2千美元,这不包括飞机票和办理签证费用,25%费用是花在购买首饰和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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