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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党议员姜叶车祸事件‧人权观察组织关注

2013-12-5 16:54| 发布者: xinwen| 查看: 18998 |来自: 星洲日报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 Watch)促请我国政府,勿允许政治力量左右人民党资深议员姜叶座驾撞死人案调查进展。该组织亚洲区总监布莱德亚当指出,“一直以来,柬埔寨有钱有势者涉及多宗公路撞了逃事件,激起民眾的 ...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 Watch)促请我国政府,勿允许政治力量左右人民党资深议员姜叶座驾撞死人案调查进展。

该组织亚洲区总监布莱德亚当指出,“一直以来,柬埔寨有钱有势者涉及多宗公路撞了逃事件,激起民眾的怒火。”

他认为,柬埔寨当局应严格执法,而不是保护人民党高官,捐助国更应要求柬埔寨政府,不能压制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党员。”

上月22日,属於姜叶的凌志(Lexus)豪华休旅车,在干拉省见檖县撞上一对夫妻骑乘的摩托车,导致夫妻受重伤,其中妻子隔天在医院伤重身亡。当时,姜叶保鏢负责开车,事后车子非但没有停下,反而加速逃离现场,导致摩托车被拖走了约50米,而事发半个小时后,救伤车才赶到现场施救。

姜叶律师辩称,由於姜叶是政治人物,担心留在案发现场,可能会遭到愤怒的民眾对付,因此决定离开现场。

但人权观察组织认为,如果姜叶当时立即停车,摩托车就不会被拖拉50米,死伤者伤势可能不会那么严重;此外,若姜叶当时用座驶將伤者送医急救,或能及时挽救死者的性命。

该组织表示,根据柬埔寨陆路交通法,姜叶或將面对最高监禁三年的刑罚。虽然姜叶並非司机,但他却逃离现场,不顾伤者死活。

陆路交通法第36条文指出,一旦发生交通意外,“所有涉及意外的司机或人士,或事件目击者,必须马上停车”,及“马上通知地方当局或交警”。他们“被禁止离开现场,直到双方达成协议,或获交警批准离开。”

姜叶已向死伤者及家属作出赔偿,而他们也宣佈不再追究,但交警仍有权以陆路交通法提控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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