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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方坚持不付15天罢工薪水‧工会再向劳工部申诉

2014-3-20 17:36| 发布者: news| 查看: 10760 |来自: 星洲日报

去年底为期15天罢工和示威期间薪水和福利要不要支付?工会和厂方各持说法,劳工部指示工会提供证据。反对加薪结果的工会曾在去年12月24日发动为期15天大罢工,在警宪於1月3日和4日的镇压下,大规模工潮才平息,然而 ...

去年底为期15天罢工和示威期间薪水和福利要不要支付?工会和厂方各持说法,劳工部指示工会提供证据。

反对加薪结果的工会曾在去年12月24日发动为期15天大罢工,在警宪於1月3日和4日的镇压下,大规模工潮才平息,然而,工潮问题並没有因此结束。

工会要求厂方承担罢工和示威期(约15天)工资,然而资方坚持没有义务承担及支付15天工资和福利。

此问题持续数月未解决下,劳工部长毅森兴於本月初致函8大工会,要求他们提供有关厂方名字和实际证据。

“为作出解决基础,我们要求工会领袖提供公司名字和实际证据。”

柬埔寨成衣工人民主工会联盟(CCAWDU)主席艾吞昨日表示,8大工会將在近期內向劳工部递交有关工厂名字和其他实际证据。

他说,在去年12月27日,柬埔寨成衣厂商会(GMAC)宣佈吊销参加罢工工人职位,並扣除罢工工人薪水和津贴。

“我们已经准备好相关证据,送交劳工部。”他说,其工会发现,来自全国各地约50家工厂扣除了工人薪水和津贴。

“我们正在收集那些扣除工人薪水的厂方名字和证据,以出示劳工部。”

艾吞表示,工会希望劳工部在4月中的柬新年之前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让工人开心返乡过节。

“如果劳工部无法解决,我们將继续向仲裁理事会或法院提出控诉。”

GMAC坚持没有义务承担15天罢工工人工资和福利的立场,然而,工会坚称,厂方吊销工人职位“有错在先”,应根据劳工法照常支付工人薪水和津贴。

“根据劳工部法第71条,工厂吊销工人职位,必须支付工人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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