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森总理于本月4日签署政府通令,决定延长已届满柬籍身份证的使用期限,此通令从签署之日起生效,到2018年12月31日截止。 该通令指出,参照政府2014年6月4日签署的第198号通令,按照办理延长已届满柬籍身份证的使用期副本第132号第4条款规定,允许已届满期柬籍身份证的使用期到2018年12月31日截止,与此通令不一致的法令应被作废。 通令说,总理府部长、内政部长、外交部长、财经部长和相关机构必须从本通令发出之日开始,应有效执行。 |
服务热线:(+855)023922788 服务时间:8:30-18:00 广告合作客服QQ:3198631398
© 2010-2020 Koh Thmey Technology.Powered by 新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