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边市政法庭官员披露,法庭于29日以性侵罪分别判处两名学生6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 金边市政法庭主审法官兴科萨洛指出,隆凯(21岁)和帕缇(17岁)因于去年7月28日在波森芷区一处树林性侵一名14岁未成年少女,最终被判性侵罪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除了面临牢狱之灾,嫌犯将需要向受害者共同支付大约1500美元(约合600万柬币)的赔偿金。 科萨洛称,嫌犯隆凯曾一度在受审时表示,个人与受害者是情侣关系,而且也在过去数次发生性关系,他解释一切行为均在征得女方同意之后进行。 根据联合国报告显示,2013年期间,国内18岁到49岁之间的男性,每五人当中就有一人犯下了强奸罪,其中超过半数均未满2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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