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哥仔 2012年10月15日,送水节的第二天,国父西哈努克去世。当时我们为此出了一份纪念号外,据说这也是柬埔寨华文报纸的首份号外,后来还被不少收藏家珍藏。 两年后的今天,想再写点什么纪念文章,又不知道如何下笔。 倒是想起另外的事来。 当时国父去世后,连续发生了三起中国指导工撕毁国父肖像的事件,引起数千人围攻,当事人被逼下跪、押着游行,其中一位还被罚款后驱逐出境。 这件事曾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很多人指责他们无知、给中国人丢尽了丑。 在大金欧法院审理其中一起案件时,我的一名同行有去旁听。据说,指导工并不是撕毁照片,只是在工人上班时,把工人传看的月亮照片(当时盛传月亮里面有西哈努克的头像)收缴了。后来被工人押着在烈日下游行,每隔一段还要下跪,最后押送到省政府。 这位指导工后来是被判决抢夺他人财产罪。 在金边法院审判另一起案件,我曾经到现场旁听。 法庭上,被审的女指导工得知我是中国人时,对我说:终于见到中国人了!他们(指当时在场的记者)都不肯听我说,只听那些工人说的。我真的不知道信封里面有西哈努克的照片啊!不然我怎么会那么傻! 后来这位指导工是被判罚450万柬币并驱逐出境。
女指导工被法警押着,无助的眼神,让我至今难忘。 想想也是。这么傻的事,怎么可能连续发生,而且都是中国指导工。 后来,我把我所知道的这些也发到网上去,结果是招来骂声一片,说:你为什么替这些败类说话?肯定是她们的什么亲戚! 这三位指导工,除了那位被遣送回中国的外,另外两位应该还在柬埔寨吧,不知现在过得这么样。 快年底了,又是劳资纠纷多发之时。人在他乡,都不容易。多保重啊。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新闻衔接】 撕毁国父照片 中国籍主管遭驱逐出境 (2012年10月24日《华商日报》) 金边初级法院,昨(23)日下午裁决以侮辱皇室罪,判处撕毁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父遗照的41岁中国籍制衣厂主管王佳娇一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罚款250万柬币。同时按照刑事法第422条规定把她驱逐出境,不允许她再回到柬埔寨。另外,该中国籍主管必须赔偿原告工人200万柬币的民事诉讼费。 据介绍,位于金边市棉芷区一号路上的Top wold制衣厂的分厂主管王佳娇,22日上午7是半左右在工厂内撕毁了西哈努克国父的画像,并因此引发了工人的骚乱。该主管已与23日被送交法院。相关人士指控她侮辱皇室及引发公众骚乱。 在柬埔寨政府和人民哀悼西哈努克国父驾崩后的一周哀悼日期间,这位主管指责工人怠工。她从一位工人手里抢走西哈努克的画像并撕毁,因而引发了1000多名工人的抗议。厂方当天发布声明,对王佳娇的行为表示歉意,将她解雇并移交给有关方面以接受法律制裁。 金边市警察局长尊索万上将22日表示,当时如果不是警察及时到达,这位女性主管或许会遭遇工人们的殴打。“但是得到警方要将她绳之以法的保证后,工人们便给予理解。” 另据警方提供的消息,23日还有另两名中国籍人士撕毁西哈努克的画像,在金边市和干拉省被拘捕调查。最后,其中1人被释放,1人被移民局扣留,法院24日将开庭审理该名中国人。 这里是华商日报 微信号:huashang1993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华商社区参与讨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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