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10日讯)金边初庭昨早开庭审理去年7月发生的仲介柬人到泰卖肾案,继父女嫌犯遭法官以两项罪名提控。 两名被告分別为任波拉(40岁)和任阿西拉(29岁),家住金边市水净华区水净华分区,家里经营咖啡店生意。 ...
(金边10日讯)金边初庭昨早开庭审理去年7月发生的仲介柬人到泰卖肾案,继父女嫌犯遭法官以两项罪名提控。 两名被告分別为任波拉(40岁)和任阿西拉(29岁),家住金边市水净华区水净华分区,家里经营咖啡店生意。 法官是於《反人口贩卖与性交易法》第10条文和《刑事诉讼法典》第632条文提控两名被告;后宣佈於本月27日才作出裁决。 《反人口贩卖与性交易法》第10条文规定,为谋求利益、制作黄色影片、强制结婚、领养及其他剥削形式,非法將人口贩卖到国外的犯罪者,可被判7至15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632条文,以非法目的向政府部门申请批文的犯案者,可被判2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及罚款100万至400万柬幣。 法律专家称,一旦法官宣判两名被告两项罪名成立,他们最少被判坐牢7年6个月或最高17年有期徒刑。 去年7月1日,金边市反人口贩卖和保护未成年人办事处警方根据举报,逮捕了涉及安排多名柬公民到泰国卖肾的任波拉和任阿西拉。 金边市反人口贩卖和保护未成年人办事处主任高天说,根据5名受害者的口供,任波拉和任阿西拉引诱他们到泰国医院卖肾,並同意支付一个肾1万至1万3千美元。 “不过,因为嫌犯没有按照约定全额支付卖肾者,只给卖肾者3千至5千美元,以致卖肾者不甘心而向警方报告,最终揭发柬埔寨存在非法肾臟交易活动。” 5名受害者皆为男工,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8岁。 他透露,任波拉和任阿西拉与泰国卖肾团伙组织有密切关係,一旦在泰国有病患需要买肾,他们就开始物色“货源”,到处引诱低收入的工人卖肾,然后送卖肾者到泰国进行交易。 他说,为了让泰国院医同意进行肾臟移植手术,嫌犯还特地偽造卖肾者的身份,把卖肾者变成病患的家属和远亲,並称是自愿捐肾给病患。(柬埔寨星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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