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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要求金边发展区业主主动纳税

2015-3-11 22:29| 发布者: news| 查看: 19205| 评论: 0

摘要: 陈生/金边报道   柬税务总局长关威波,于日前在税务总局会议厅,主持召开建筑商缴纳房地产税会议,会上要求发展区新建的排屋或公寓业主,必须按照税务总局的规定,缴纳房地产税,避免漏税损失国家的税务收入。   ...

陈生/金边报道
  柬税务总局长关威波,于日前在税务总局会议厅,主持召开建筑商缴纳房地产税会议,会上要求发展区新建的排屋或公寓业主,必须按照税务总局的规定,缴纳房地产税,避免漏税损失国家的税务收入。
  关威波说,发展区业主兴建的各种建筑,包括排屋或公寓等改善了金边的面貌,但还存在许多房地产缴税的管理问题,必须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房地产税收办理。
  建筑商代表李和勋爵说,一些发展区企业主兴建的公寓或排屋,还缺乏相关的房地产缴税文件,希望税务总局公布民宅、公寓或排屋应缴税的规范文件,以方便建筑商按照税务总局的规定,办理缴交各种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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