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利、陈生/金边报道 洪森总理于本月18日,签署了2015年政府各级公务员、武装力量加薪和柬新年补助金每位4万柬元的通令。 通令指出,必须在4月10日之前,完成发放4月份月薪和柬新年补助金手续,让各级公务员和军警武装力量,欢度每年的柬新年佳节。 通令还指出,有关各级公务员和武装力量于3月份的月薪,必须在3月底完成发放薪金手续。与此同时,执行部门、机构和省市级机构,必须与财经部紧密联系,并依照上述规定,完成发放4月份月薪和柬新年补助金工作,最迟不超过4月10日。 据悉,各级公务员、教师和武装力量,于4月份开始提升他们的月薪,最低月薪在55万柬元至65万柬元之间,并按照级别给予提升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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