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利、陈生/金边报道 柬外交部1日发表公告,经柬、日两国外交部协商取得共识,从本月15日开始,柬、日持用公务护照者签证互免。具体包括: 1、持用外交和官方护照者包括其家属在内,在执行长短、期公务期间,享有免签证居留权,一直到任务届满为止。 2、持用外交和官方护照者,进行非官方任务,可享有免签证和不超出90天的居留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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