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市初级法庭2日上午开庭,对5名在2013年3月13日在金边波森芷区卡高分区象头村交易14公斤毒品的毒贩头目进行宣判。5名毒贩头目各获刑25-3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处罚金4000万-5000万柬币。 获刑的5人包括:26岁贡韩、29岁春达拉、32岁女子旺赛兰,这三人目前在逃跑,缺席判处各30年有期徒刑和处罚金5000万柬币。44岁女子隆万缇、32岁顺奔腾,各获刑25年有期徒刑和处罚金4000万柬币。这些人被指控非法存放毒品、贩毒、非法持有枪支、合谋贩毒等罪。(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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