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生/金边报道 矿物与能源部,于10日下午在2楼会议厅举行记者会,阐述矿物部批准金边码头事务局负责审批湄公河两个地区水域的抽沙许可证并负责对其的管理工作。 上述两个抽沙地点,一处位于磅湛省贡铭县实老乡湄公河水域浅水地区;另一处位于干拉省莫干富县加江乡湄公河水域。 矿物部国务秘书德迪那说,所批准的抽沙活动不但能确保湄公河的水流通畅,同时每天可以向建筑业提供大约2万立方米沙。他表示,这是矿物部与金边码头事务局的合作,以维护沙价的稳定性。 他说,每立方米沙的税率为0.4美元,将缴入国库。同时,金边税务局必须按照每立方米沙0.02美元的税率向矿务部缴纳,收来的这一笔资金将用于支持地方开发。 他还表示,抽沙时必须标明水域界线,并在每天上午5点开始至晚上8点结束,避免影响两岸人民的正常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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