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坤/金边报道 金边市初级法院,于昨(30)日上午做出判决,判处前金边市警察局长助理、刑事警察洪武提(又名“阎罗王”)15年监禁。洪武提今年46岁,因涉及2003年谋杀全国宪兵司令邵速卡将军未遂案被捕。 法院裁判长杜存林表示,金边初级法院根据《刑事法》第三条规定,确定洪武提企图杀人罪成立,故做出上述判决。 洪武提2006年1月29日被捕,当年6月29日越狱逃走,到2012年才被重新拘捕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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