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坤/金边报道 昨(5)日上午,政府内阁会议一致通过由内政部制定的《NGO管理法草案》。总理府发言人派西潘表示,总理府预定在下周把内阁通过的《NGO管理法草案》提交国会审议。 派西潘介绍,洪森总理取消两条草案内容,是为消除官僚和为非政府组织的注册和运行创造便利。总理指出,他的目的是使协会与非政府组织运行顺利,而且获得地方政府官员的全面合作。 《NGO管理法草案》是根据《柬埔寨王国宪法》第42条规定的公民有权利成立协会和政党而制定的,该权利是《人权国际公约》第20条和《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2条所规定,其宗旨是为确保成立协会的权利,避免受到任何侵权。 政府承认非政府组织参与发展国家的重要性。非政府组织是政府发展经济、社会,提高民主和尊重人权的具有潜力和效力的合作伙伴。从1993年以来一共有5000个协会与非政府组织在柬国境内活动,其中包括在内政部、总理府注册的本地非政府组织和在外交部签署备忘录成立的441个国际非政府组织。 派西潘介绍,过去内政部和外交部接受非政府组织的注册和签署备忘录,只是为了备案和了解这些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不是承认其具有法人代表资格。《NGO管理法草案》将保护非政府组织的合法利益,保护公共利益,提高协会与非政府组织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和承认法人代表。到目前为止,该法律草案曾经进行过两次国家级研修,众多协会与国内外非政府组织参加,还有各使馆代表、欧盟代表、联合国人权专属代表等出席。 |
服务热线:(+855)023922788 服务时间:8:30-18:00 广告合作客服QQ:3198631398
© 2010-2020 Koh Thmey Technology.Powered by 新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