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头条APP

10日起养路税开始征收

2015-7-8 00:37| 发布者: news| 查看: 14072| 评论: 0

摘要:   (金边讯)财经部税务总局将从本月10日起至11月30日,开始向各类车辆征收养路税。逾期不缴纳养路税的车主将面临严惩。   据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通告》指出,全国各类车辆的车主必须从本月10日起,前往大型税 ...
  (金边讯)财经部税务总局将从本月10日起至11月30日,开始向各类车辆征收养路税。逾期不缴纳养路税的车主将面临严惩。
  据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通告》指出,全国各类车辆的车主必须从本月10日起,前往大型税户管理司,或到省、市、区税务分局,或到加华银行、爱喜利达银行申报2015年度车辆养路税。对于首次纳税的车主必须填写申报文件,并附上车证、车检证,以及车主身份证(或护照、出生纸)复印件。至于曾经纳过养路税的车主无须经过上述申报程序,仅凭去年的养路税证便可购买新一年的税证。
  根据《通告》,国有救护车与消防车,隶属于王家军、宪兵、警察部门的各类车辆,外国驻柬使馆、领事馆、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技术合作机构车辆无需缴纳养路税,但这些单位必须向税务总局提出申请领取养路税证(税费由国家承担),并附上所属车辆清单。
  税务总局警告,税官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对逾期未缴养路税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罚款,包括强制征税并处以相当于100%税款的罚款。(昊天)

2

路过

支持

高兴
1

震惊

愤怒

无聊

无奈

不解

刚表态过的朋友 (3 人)

0条评论 14072人参与 网友评论 文明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柬埔寨国家法律法规。

最新评论

新闻推荐

新闻排行

社区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