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21日上午,金边市初级法庭开庭审判,并以犯下以武器抢劫案件和非法持有武器罪名成立,将5名青年各获刑6-7年有期徒刑。 据悉,这一伙青年涉嫌于2014年11月19日凌晨1点多钟在金边棉芷区上长夏社分区一大学前,骑乘摩托车追上一名男子后抢劫摩托车。获刑的5名青年包括:18岁诺波斯、17岁恩速万那烈、英批伦、灵迪、光铁烈,他们除了被法官判刑6-7年有期徒刑外,还被责成他们向受害者赔偿2300美元。这伙青年是于2014年11月24日被擒拿归案。(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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