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税务总局局长贡威波,于昨(4)日签发文告对2015年的征收交通税工作作出指导。文告内容表示,今年的征收交通税工作时间,从7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为止,收税地点分布在税务总局、各省-区税务局,或加华银行、爱喜利达银行。 为缴纳2015年交通税,持用“缴纳车辆交通税卡”的车主,要填写报税单就可以纳税。摩托车和安装摩托车发动机车辆的车主,须填写报税单就可以纳税。丢失缴纳车辆交通税卡的车主,则需要填写两张报税单才可以纳税。丢失2014年纳税证件和相关资料的车主,则必须携带贴在汽车挡风玻璃上的“2014年交通税标志”和填写两张报税单才可以纳税。丢失全部资料的车主,要携带汽车证件或牌照号码提交税务官员,或经银行工作人员检查和打印2014年的纳税数据,然后填写两张报税单才可以纳税。 为了方便明年纳税,车主应该向税务局或银行申请办理“缴纳车辆交通税卡”,办卡服务费为5000瑞尔。未缴纳2014年交通税的车辆,对于2014年12月1日前进口的汽车车主,必须补交每一年的税金和罚款后,才允许缴纳2015年交通税。 从生产年份以后7年的4个门小型货车(PICK UP)被列入旅行车类,将按照发动机容量和生产年跟旅行车一样纳税。政府的救护车、消防车、用于国防事务的军用车、宪兵车、用于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秩序的警用车,则免征收交通税。 文告表示,从2016年1月1日起,税务总局将执行检查税务工作。没有缴纳交通税的车辆将被罚款。(锡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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