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下午,金边初级法院以诽谤和煽动的罪名发出通缉令。缉捕救国党主席沈良西归案。该法令主要针对2008年4月17日的时候,沈良西在金边市朗哥区朗格分区镇艾纪念馆的“公开诽谤”和“煽动引发歧视”行为。 金边初级法院决定:一,根据中级法院于2013年3月12日的17/5号最终判决令,通缉沈良西归案。二,指令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押送名叫沈良西的罪犯到内政部的监狱里服刑。三,各单位,必须合作有效执行本通缉令。 值得一提的是,洪森总理12日在互联网上发布沈良西的文章后,还发布他讲话的视频表示,如果法院采取法律措施针对沈良西,他将不会要求国王为沈良西赦罪了。 沈良西是本月8日晚,赴蒙古出席亚洲民主者会议,接着专程到日本和韩国访问,按预定沈良西将在本月16至17日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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