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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携带车证有危险?不用怕!

2016-1-6 18:28| 发布者: news| 查看: 35441| 评论: 0

摘要: ‘区长证明的车证正本资料合法复印件新《交通法》规定,摩托车、汽车车主出门,必须携带车证正本资料在身上,以便随时接受交警的检查。前几天,这一点问题引发了民众热议,包括洪森总理胞妹洪西娜女士在内的很多人都 ...

区长证明的车证正本资料合法复印件

新《交通法》规定,摩托车、汽车车主出门,必须携带车证正本资料在身上,以便随时接受交警的检查。前几天,这一点问题引发了民众热议,包括洪森总理胞妹洪西娜女士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法律这么规定将使劫匪更加狂妄,因为劫车时候劫匪会顺便劫走车主携带在身上的正本资料。甚至有些人还提出,以后劫匪作案时候会准备好“车辆转让手续”,只要车主盖下手印,赃车就变成合法的车辆!许多市民都在担心。

  现在这个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金边市府发言人于昨(6)日在网上发帖表示:市民可以携带汽车、摩托车的车证正本资料,到自己所住的区政府公证处申请复印加上区长签名盖章,以此证明是车证正本资料复印件的合法性。

  区长证明的车证正本资料合法复印件与车证正本资料具有一样的法律效果。申请一张车证合法复印件,需要3个工作日和1000瑞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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