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苏庆,于26日下午召开陆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会议,要求执行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分配违法交通罚款给警察局和财经部。即交给国家警察总署95%,其中在沿路执行检查的交通警察单位得到70%和武装力量执行单位得到25%,其余的5%交给财经部。 目前,金边市和全国各个省份的交通警察,他们在日常执行交通检查工作中,每人每天可获得内政部发给4000柬元的补贴费。除此之外,现在还可以获得违法交通罚款的分配金,以资鼓励。 据悉,最近2个月以来,全国交通警察执行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中,违法交通罚款,大约近40亿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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