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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速卡:禁枪无效 我脱制服还政府!

2016-3-2 09:25| 发布者: news| 查看: 36480| 评论: 0

摘要: 王家军副总司令、全国宪兵司令邵速卡四星将军,日前在宪兵工作总结会议上指出,要维护社会治安 必先严格禁枪。他指令下属官员,必须采取严格措施针对非法使用武器者,在通过进一步调查,把非法签发武器证件者拘捕归 ...



王家军副总司令、全国宪兵司令邵速卡四星将军,日前在宪兵工作总结会议上指出,要维护社会治安 必先严格禁枪。他指令下属官员,必须采取严格措施针对非法使用武器者,在通过进一步调查,把非法签发武器证件者拘捕归案。

  邵速卡表示,非法使用武器是引发社会动荡的根源,因此宪兵各级官员必须检查使用武器的法律情况,什么单位、什么级别的官员才能拥有武器,而且应该检查该人的武器证件是否是合法?他警告过去签发枪证的宪兵指挥官,必须立刻通告自己签发的枪证作废,避免触犯法律。

  他说:“如果罪状达到判刑的程度,应该让签发枪证者先坐牢,否则他整天乱签字发枪证,一点都没有考虑到社会治安问题。”

  邵速卡向与会的各级宪兵指挥官表示,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他不怕面对那些“不良官员”的报复,如果禁枪无效他将脱下制服归还政府!他强调说:“严格禁枪是我的任务,我的关注,也是我对首都金边和各省宪兵指挥官的命令!”

  另据内政部武器管理局局长屯萨蒙将军表示,截止2014年在各部门、单位使用的合法注册步枪和手枪一共有3万5807支(手枪2万0210支),其中有3938支手枪是私人用的。

  他介绍,法律规定:没有在政府部门上班,或不是政府官员的普通人民没有权力拥有武器。从局长级别以上的民事官员才能拥有武器,但必须经过当事人的部长或国务秘书认可,才能向内政部申办枪证。从局长以下级别的官员不能拥有武器,他可以使用单位的武器,但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的认可,而且只能在工作任务上使用。

  对于军、警官员,从上校级别以上才能拥有拥有武器,上校级别以下的官员只能使用单位的武器,但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的认可,而且只能在工作任务上使用。

  他说:“特殊情况例如,一些勋爵是总理顾问,国会主席顾问,参议院主席顾问,级别相当于国务秘书、副国务秘书、局长就可以拥有武器。对于普通的勋爵,法律没有规定他们可以拥有武器的权力。”

  屯萨蒙局长介绍,每年申办武器注册的增长率,大约在30支至50支,多数为私人使用的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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