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柬埔寨国家银行签署出台文件,明令禁止以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作为向金融、银行机构申请小型贷款的抵押证明,因为国家银行认为这三种证明作为贷款抵押的行为与民事法律、现行法律不符。 文件还指出,国家银行要求各金融、银行与农村借贷机构即时停止对以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作为小型贷款抵押的贷款。 |
服务热线:(+855)023922788 服务时间:8:30-18:00 广告合作客服QQ:3198631398
© 2010-2020 Koh Thmey Technology.Powered by 新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