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促进和保护人权联盟谴责柬埔寨政府於今年二月通过的电信法(Law on Communication),指摘新法压制个人表达的自由与侵犯隱私,违反柬宪法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並吁请废除新法。柬埔寨促进和保护人权联盟(LICA ...
柬埔寨促进和保护人权联盟谴责柬埔寨政府於今年二月通过的电信法(Law on Communication),指摘新法压制个人表达的自由与侵犯隱私,违反柬宪法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並吁请废除新法。 柬埔寨促进和保护人权联盟(LICADHO)发出文告指出,柬政府新定下的电信法,对柬埔寨人民自由表达权带来威胁,而该法不仅针对网路言论,甚至也將私人通讯列入被“对付”的范围內。 LICADHO针对新法分析指出,政府秘密侵入个人生活,在刑事审判前毁灭罪证,甚至可以在適当的情况下,任意控制电信业,此举措实则带有恐嚇的意味,“处罚”原可使用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人,以及企图消除所有的反对意见。 柬埔寨分別將於2017年与2018年举行区选举和大选,政府通过各种政治举动,包括增加社交媒体使用,威胁与阻碍公民社会发展。 分析说,通过电信法的执行,政府可窃听及监查任何通信及电子通讯对话,包括电话、电邮、信息或社交媒体活动,甚至可以毫无预警下面对刑罚,一旦罪成,或將面临高达15年的监禁。 更甚的是,新法执行定义未清楚阐释,当局可根据自身基本认知下的后果,认定有犯案的嫌疑即被扣上罪名。 用新法施压国民 近年来,柬埔寨网络用户快速增长,网民通过上网发表个人意见,直到最近,网络空间亦成为公开评论的地方,惟由於新法的实施,致使柬埔寨人在网络上噤声。 LICADHO主任纳里表示,在互联网上號召发动“顏色革命”的法律系大学生贡伟亚被判罪一事,显示政府是有意以滥用新法对国民施压。 另外,当局设立拥有司法警察权力的“电信检查官员”,与王家柬埔寨武装部队配合,再加上第三个执法单位,即內政部下的“网络犯罪单位”与部长理事会的“网络战队”,由三组人马负责执法,而LICADHO认为,上述执法队伍的成立是不恰当的。 在这项法令下,检察官能在审判之前下令销毁“禁止或有害”的证据,意即它亦可隨时毁掉证明被控者清白的证据,这等同於“获批”的犯罪行为,进一步打击柬埔寨司法审讯、法律规则等的不良记录。 政府牢牢掌控传统媒体,惟根据LICADHO在2015年的报告中指出,电信法將其法度伸至控制网络及通讯业,比如允许相关部门以模糊不清的因素国有化私人通讯公司,政府有权终止或替换高层人员。 用执照牵制电台电视台 此外,当局规定所有业者必须在一年內更新执照,意即政府有权力定夺电视台、电台及网络公司的生死权。 该组识认为,在擬定电信法的每个阶段皆欠缺透明与有意义的探討,这只是在扩大侵犯自由权的范围,而《社团及非政府组织法》(LANGO)的通过,预料將加大压制性法律的力度,以在下届大选时达到控制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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