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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党女参议员诽谤洪森罪成

2016-11-18 10:09|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13376

金边讯:沈良西党女参议员塔丽妮因公开诽谤洪森总理,昨日被金边初级法院裁决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年半及罚款800万柬币,同时向洪森总理赔偿100万柬币。 ...

金边讯:沈良西党女参议员塔丽妮因公开诽谤洪森总理,昨日被金边初级法院裁决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年半及罚款800万柬币,同时向洪森总理赔偿100柬币。
金边初级法院是于昨天下午宣布裁决,裁定塔丽妮在公开场合诽谤他人名誉,以及煽动公众破坏公共秩序罪名成立,判其上述刑罚。塔丽妮并没有出庭聆听判决,法官对其发出逮捕令,谕令当局将其逮捕服刑。然而,塔丽妮代表律师宋速光认为,初级法院的裁决对其当事人并不公平,他将与当事人讨论,是否将向中等法院提出上诉。
塔丽妮被指于7月29日,在拉达那基里省的一个公众论坛上指责洪森为“杀害肯雷凶手”,结果遭洪森总理起诉诽谤,并索偿100柬币(0.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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