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头条APP

非法代理孕母案‧2被告控2罪名

2016-11-22 16:24| 发布者: lisan| 查看: 40376

安排柬埔寨妇女为外国人代孕生子的两名本地人,昨天在非法仲介及文件欺诈罪名下被控。 两名被告分別为宾乐迪(28岁,商业部官员)及森帕佐丽雅(女,35岁,护士),两人是联同澳洲籍妇女唐美查里(49岁)一起於上週 ...

警方逮捕澳妇唐美查里时,在其“诊所”搜获多件文件。

安排柬埔寨妇女为外国人代孕生子的两名本地人,昨天在非法仲介及文件欺诈罪名下被控。

两名被告分別为宾乐迪(28岁,商业部官员)及森帕佐丽雅(女,35岁,护士),两人是联同澳洲籍妇女唐美查里(49岁)一起於上週五(18日)被捕,当局怀疑三人涉及从事代孕活动,介绍柬埔寨妇女“借腹生子”。

两名本地被告是於前天开始由金边打击人口贩卖和保护未成年人办事处警方押上金边初院接受检察官问话,而澳籍妇女唐美查里声称身体不適,已被警方送往医院就医,至今仍未被押解上庭。

经过侦讯后,初院检察官於昨天下午决定提控两名本地被告共两项罪名,即刑事法第332条“担任领养父母和孕妇之间仲介”,以及第632条“欺诈性文件请求”。其中,第332条文指出,涉及金钱利益的领养父母和孕妇仲介行为,罪成可被判入狱1至6个月,罚款10万至100万柬幣(25至250美元);而刑事法第632条“欺诈性文件请求”罪名,使用欺诈手段获取授权行为,將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两年,同时罚款100万至400万柬幣(250至1000美元)。

在卫生部决定禁止代孕活动后,警方於18日逮捕上述三名嫌犯,並发现大批证物,包括代孕妇女签下的协议书和领养婴儿的文件。

5万美元借腹生子

据瞭解,澳籍妇女唐美查里原本在泰国开设代孕诊所,惟在泰国当局禁止代孕业后,唐美便转移阵地,於9个月前在金边活动。

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唐美向外国客户(主要为男同性恋者)收取5万美元,以安排柬妇“借腹生子”,惟柬妇只获得1万至1万2千美元酬劳;两名本地嫌犯宾乐迪和森帕佐丽雅主要是负责物色代孕妇人和处理文件手续。

有关方面估计,目前金边至少有50家私人诊所提供代孕服务,由於越来越多柬妇女被利用代人生子事件,引起了政府的关注,卫生部长蒙文兴在约一个月前宣佈,政府决定全面禁止代孕活动。(柬埔寨星洲日报)


路过

支持

高兴

震惊

愤怒

无聊

无奈

不解

0条评论 40376人参与 网友评论 文明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柬埔寨国家法律法规。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