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女涉及販賣毒品的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8年至14年,並罰款1500萬柬幣(約合3750美元)至3000萬柬幣(約合7500美元)。金邊初級法院昨日宣佈,上述3名男子因非法販賣毒品,觸犯了《新毒品管理法》第40條文的罪 ...
三名男女涉及販賣毒品的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8年至14年,並罰款1500萬柬幣(約合3750美元)至3000萬柬幣(約合7500美元)。 金邊初級法院昨日宣佈,上述3名男子因非法販賣毒品,觸犯了《新毒品管理法》第40條文的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8年至14年。 三名男子分別為:一、杜財(34歲),被判有期徒刑8年,罰款1500萬柬幣;二、恩阿麗壓(25歲),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罰款3000萬柬幣;三、艾羅塔(20歲,逃跑),被判有期徒刑8年,罰款1500萬柬幣。法官對艾羅塔發出逮捕令,諭令當局將其逮捕服刑。 警方是於去年9月15日在堆谷區奔沙朗分區230號路逮捕上述三名男子,在行動中警方緝獲139.02克安非他命和0.052克他命。 被判刑的男子向媒體記者表示,他們並沒有犯罪,更沒有販賣毒品,因此無法接受金邊初級法院的判決,他們將向中等法院上訴。(来自:星洲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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