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高等法院一名职员在今年5月涉嫌收取贿赂,企图影响法官判决,29日被法院判处3年监禁。 被告瓦威塞,30岁,今年8月在金边被反贪机构(ACU)官员当场发现正向一名案件原告兴米斯收取贿赂,期间遭到逮捕。 面对控方所提出的滥用职权和挪用公款指控,瓦威塞在听证会上承认属实。 在受审过程中,瓦威塞向法官坦霖和检察官英贝表示,他是在一起案件的原告兴米斯的请求下同意收取6000美元的贿赂,而作为交换,瓦威塞需要说服主审法官在裁决中作出对兴米斯有利的判决。 此外,瓦威塞也指出,尽管确实收取贿赂,不过他最终并未如约向法官施压,影响案件的结果。另外,他所收到的贿赂金此前都已用在了妻子的乳癌手术治疗当中。 29日,金边法院宣布,判处被告瓦威塞入狱3年(服刑5个月,其余为缓刑)。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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