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因企圖賄賂法官,被金邊初級法院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入獄5年,惟只須服刑2年,餘者為緩刑。被告為碧洛達那(40歲),其妻子在金邊初院任職書記。被告被指涉嫌企圖賄賂法官,而被國家反貪局官員逮捕。昨天上午 ...
律師因企圖賄賂法官,被金邊初級法院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入獄5年,惟只須服刑2年,餘者為緩刑。 被告為碧洛達那(40歲),其妻子在金邊初院任職書記。 被告被指涉嫌企圖賄賂法官,而被國家反貪局官員逮捕。 昨天上午,金邊初院法官塞東在被告缺庭情況下宣讀判決書,裁定被告觸犯《刑事法》第518條文企圖賄賂罪名成立,判入獄5年,惟服刑2年,余者為緩刑。 被告有權在一個月上訴,逾期法庭將發出逮捕令。 法官于本月8日在審訊時供稱,他是受其當事人(涉及土地糾紛案)5千美元委托,以5千美元賄賂金邊初院調查法官威尊速拉斯,以換取法官同意不提控,惟遭法官拒絕。 當他準備離開法院時,即被國家反貪局官員扣留。来自:星洲日报 |
服务热线:(+855)023922788 服务时间:8:30-18:00 广告合作客服QQ:3198631398
© 2010-2020 Koh Thmey Technology.Powered by 新岛科技